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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1 01:13:37 浏览次数:65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商请推荐2019-2020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附件1),我校作为非洲毛里求斯大学孔子学院和南美洲苏里南大学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现面向全校遴选推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岗位名称:
毛里求斯大学孔子学院和苏里南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各1名,共2名
二、推荐人选的具体要求为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
6.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7.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9.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总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非英语语种或艰苦地区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人数
推荐4人(曾经担任过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且表现优秀者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方式
登陆http://kzxyshizi.hanban.org(3月20日系统开放),选择申报本校所承办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在系统内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并提交;
在系统内打印《推荐表》(一份,附件2),由学校填写派出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推荐表》后需附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单独出具的候选人政审材料,一并扫描发送至总部并寄送原件。
(三)截止时间
请于4月17日(周三)前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原件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我校孔子学院办公室(19楼518室)。
孔子学院总部将组织专家审核候选人材料,符合条件者参加2019年5月举办的选拔考试。考试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聘期待遇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在任职期间,派出单位保留其国内工资待遇,国外工资待遇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五)校内联系方式
孔子学院办公室(19-518),联系人:姜老师,电话:86845329。
浙江理工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9.3.21